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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指南:通过私信进行沟通:私信规则

发表于 : 2025年 8月 12日 15:31
phpbbcore
可以通过创建规则来过滤私信,这些规则根据消息的元数据对消息执行操作。当私信到达时,可以自动将其分类到特定文件夹中、删除或突出显示。

注意
无法编辑私信规则。如果需要更改规则,则需要删除当前规则并重新创建。


5.5.4.1. 可匹配字段
可以根据以下字段筛选消息:
  • 主题 - 私信的主题。
  • 发件人 - 私信发送人的用户名。
  • 消息 - 私信的内容。
  • 私信状态 - 私信是否已回复或转发。
  • 发送到 - 私信是直接发送给您还是发送给您所属的用户组。
5.5.4.2. 匹配条件
有几个条件可用于筛选字段。并非下面列出的所有条件都适用于每个字段。以下是可用条件的完整列表:
  • 类似-该字段包含提供的字符串。
  • 不类似-该字段不包含提供的字符。
  • 是-该字段与提供的字符完全匹配。
  • 不是-该字段的内容与提供的字符串不同。
  • 开头为-该字段以提供的字符串开头。
  • 结尾为-该字段以提供的字符结尾。
  • 是朋友-如果发件人在您的朋友列表中。
  • 是黑名单-如果发件人在你的黑名单名单上。
  • 是用户-发件人的名称与提供的字符串匹配。
  • 是用户组-发件人属于指定的用户组。
  • 已回复-消息是否已回复。
  • 已转发-消息是否已经转发。
  • 到我的默认用户组-消息是否已发送到您的用户组。
  • 给我——消息是否直接发送给你。
以下列表显示了每个字段可用的条件:

主题
是类似,不是类似,是,不是,开始于,结束于

寄件人
是类似,不是类似,是,不是,开头,结尾,朋友,黑名单,是用户,在用户组中

消息
是类似,不是类似,是,不是

消息状态
已回复,已转发

发送至
到我的默认用户组,到我

5.5.4.3. 规则操作
匹配消息后,可以对消息执行操作。可用的作包括:
  • 放入文件夹 -> X - 将私信放入指定的文件夹中。
  • 标记为已读 - 消息立即标记为已读。通知仍会通知您有新消息,但当您查看“私信”列表时,该消息已标记为已读。
  • 标记消息 - 该消息被标记为重要,并在您的私信列表中突出显示。
  • 删除私信 - 私信将被删除,而不是显示。将显示一条消息,通知您已根据您的消息规则接收和删除了消息。论坛管理员和版主发送的消息不会被删除。